甘肅北方扶貧技工學校北方校區(qū)對學生實行“學分制”考核管理的試行方案 |
時間:2015-4-22 來源:甘肅北方扶貧技工學校北方校區(qū) |
一.實行“學分制”管理的目的及意義 “學分制”是以學分作為學生學習的基本度量單位,以取得一定的學分作為學生畢業(yè)和獲得職業(yè)技能資格證書的標準。“學分制”是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,也是職業(yè)教育發(fā)展的一個必然趨勢。實行“學分制”管理,目的在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,因才施教,深化教育教學改革,促進學校的教學管理,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,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,使學生從思想上明確學習目的,端正學習態(tài)度,提高學生在校學習的積極性和遵守紀律的自覺性,培養(yǎng)社會需要的德才兼?zhèn)涞募夹g技能人才。 二.“學分制”的考核項目、考核標準及分值 (一)考核項目 1.各專業(yè)開設的課程均為必修課,必須納入考核。 2.各專業(yè)開設的課程根據教學計劃安排的總課時確定學分。 3.學生在校的操行表現納入學分考核內容。 4.學生在校期間取得規(guī)定的學分,可按時畢業(yè),并取得相應證書。否則,在校學習時間延長半年或一年,直至完成規(guī)定的學分,方可畢業(yè)并取得相應證書。 (二)考核標準 1.考核由學習考核和操行考核兩個方面組成,兩項均以學期為考核單位。 2.總學分為100個學分。學習考核占總學分的60個學分,操行考核占總學分的40個學分。 3.學習考核主要以課程考核、考查的方式,采用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相結合的方法,期末考試成績占60%(該成績由教務處提供),平時成績占40%(該成績由任課教師上報教務處,由教務處匯總提供)。 4.操行考核主要以學生的思想品德、遵規(guī)守紀、學習態(tài)度、平時表現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 5.操行考核以學期為單位評定。一學期操行分滿分為40分,畢業(yè)時操行分按學期平均計算。 (三)分值 1.學分的最小計量單位為0.1個學分。 2.理論課及實習課:大專每20個課時計1個學分,中專每16個課時計1個學分。 3.軍訓及入學教育2周計2個學分。 4.社會實踐記3個學分。 5.畢業(yè)教育為1周,計1個學分。 6.按時完成作業(yè)計10個學分。(各科作業(yè)一周布置一次,題量不宜過大,要選擇有特點針對性的布置,一次不交不做者,扣0.1個學分。) 7.課堂紀律計10個學分。(上課期間玩手機、睡覺、說話者,一次批評不改者扣0.1個學分。) 8.學習出滿勤計10個學分。(曠課一節(jié)扣0.3個學分,事假、無醫(yī)院證明的病假累計一天扣0.1學分。)累計曠課在15節(jié)以上的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執(zhí)行。 三.獎勵學分 1.一學期內各科成績均及格,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、80-89分、70-79分者,分別獎3、2、1分。 2.參加校內組織的技能比賽、文體活動等獲獎者,按照獲獎等級分別獎勵2、1、0.5個學分。 3.參加省、市、集團組織的技能比賽、文體活動等獲獎者,按獲獎等級,分別獎勵3、2、1個學分。 4.被評為省市、集團、校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、優(yōu)秀團員者,分別獎勵3、2、1個學分。 5.參加校內組織的課外興趣活動且在競賽中獲獎者,按獲獎等級分別獎1.5、1、0.5分。 6.表現突出、受到學校通報表彰者,獎1分。 7.擔任學生干部(包括學生會、團委、班委會、團支部)且負責任、工作積極者,分別獎3、2、1分。(正職3,副職2,干事1) 8.每做一次好人好事獎0.3分。 9.向學校廣播站投稿被選用,投一次稿獎0.2分。 10.維護學校正常秩序、舉報他人不規(guī)行為者,一經落實一次獎0.5分。 四.處罰學分 1.無故不參加考試、不參加補考者,缺考達5門及以上不能取得本學期相應學分。缺考門數達4門及以下的只能取得本學期學分的50%。 2.在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中,違反考場紀律、考試作弊一次者,不能取得本學期學分。 3.理論考試、實習考試各科平均成績均不及格者,只能取得本學期理論課學分、實習課學分的1/3學分。 4.缺課時數超過學期總課時三分之一者,不能取得本學期相應學分。 5.作業(yè)完成量不足本學期所有課程布置總量的三分之二者,不能取得本學期相應學分。 6.打架斗毆、視情節(jié)輕重,扣1-3分。 7.辱罵教職工扣1分。 8.欺壓、辱罵同學扣1分。 9.破壞公物者按其情節(jié)扣0.5-1分。 10.在校內喝酒、賭博,扣0.5-1分。 11.在教室、宿舍和指定地點以外的公共場所吸煙,一次扣0.1分。 12.上課遲到、早退一次扣0.1分。 13.衛(wèi)生值日時不認真打掃宿舍、教室、清潔區(qū)衛(wèi)生,一次扣0.1分。 14.擅自離校、夜不歸宿,一次扣1分。 15.個人床鋪、生活用品擺放不整齊,一次扣0.1分。 16.在宿舍內亂拉電源、不按要求用電,扣0.5分。 17.私自存放違禁物品及管制刀具扣2分。 18.亂扔果皮、紙屑,隨地吐痰,一次扣0.1分。 19.早操遲到、缺勤,一次扣0.1-0.2分。 20.集體活動(包括晚點名)遲到、缺勤,一次扣0.1-0.2分。 五.學分考核辦法 1.學習考核學分,由教務處考核,于學期末確定每個學生的學習學分,轉學生處一份;操行考核學分,由學生處考核。班主任建立本班學生操行學分考核臺賬,班會上公布上周學生操行學分獎罰情況,每月末結算本月學生操行學分,并在班級公布,學期末結算并公布本學期操行學分。 2.平時操行學分由班主任記載,獎罰分由班主任、輔導員、教官商議確定。 六.畢業(yè)及獲取證書的標準 1.學分計算方法,學習考核學分和操行考核學分,均求和取平均值,即畢業(yè)時總學分除以在校學期數。 2.在校期間平均學分達90及以上,即可畢業(yè),獲得畢業(yè)證書及職業(yè)技能資格證書,并優(yōu)先安置工作。 3.達到70-89學分,即可畢業(yè),獲得畢業(yè)證書及職業(yè)技能資格證書并安置工作。 3.達到60-69學分,不能畢業(yè),只能取得結業(yè)證書,職業(yè)資格證書推遲發(fā)放,推遲安置工作。 4.60學分以下,不能取得任何證書,不予安置工作。 甘肅北方扶貧技工學校北方校區(qū)校委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|
延伸閱讀: